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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三农:剖析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民合作社

    信息发布者:Liu18653124678
    2017-07-08 09:04:02   转载

            电商思考                

    关注三农:剖析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民合作社

    内容摘要:

    1、说说土地制度改革

    2、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思考1:“适度规模经营”就能避免走弯路了吗?会不会犯颠覆性错误?

    4、思考:2、农民合作社,还能走多远?

    5、结语:新农业时代,呼唤推动中国农业历史性进步的新农业主体力量

    (本文6349字,阅读需要约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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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制度改革

    建国以来,中国前后经历过三次土改。第一次是把土地从地主手里分给了农民。第二次,又从家庭里面把土地拿走,集中到了集体里面成立农村人民公社。第三次,解散了人民公社,又把土地以家庭为单位分给了农民。这就是现行的小岗村模式,家庭联产承包制。

    小岗模式,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却无法解决农业现代化的问题,因为这个模式,是小农经济,是原始农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三农问题,从其本质来看,就是中国经济基本完成了现代化,但是农业却仍处于前现代化的水平。正是因为农业的塌陷,才导致了三农问题。而不是三农问题,导致了农业现代化的滞后。

    现在,农村土地已经开始出现了经营权流转和规模农业。这是生产力自下而上的倒逼出来的农业现代化尝试。现在的土地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生产力发展,更无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第四次土地改革,呼之欲出。

    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制度架构里最底层的制度,它远仅仅是非三农问题和农业现代化的问题,而是一个可以左右和影响中国未来几十年的基本制度。从目前看,中国现阶段的制度改革,已经不是给上一代系统打补丁那么简单了,而是要彻底的更换一套全新的操作系统。不然也不会频繁提到顶层设计这个概念。

    如果要自上而下的重新设计中国经济的操作系统,那么这个新系统的架构设计里,土地制度,则是最最底层的一层。它是其他各层的基础。比如,所有的人都知道房子值钱,其实房子之所以值钱,房地产之所以红火,究其根本,它不过就是当前土地制度所衍生的经济现象。有什么样的土地制度,才会演生出来什么样的房地产业态。

    第四次土改,牵涉到的历史和政策包袱比较大。所以一直迟迟不见实质性的动静。都知道这么拖着不是办法,但是也一直没有更好的解答。因为,如果响应生产力的需求,那么就要再次把土地从农民手里拿出来,集中起来规模经营,这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延续条块分割效率低下的原始农业,就永远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

    但问题是,一旦给农村土地确权,可以自由流动和买卖,那么必然的会导致大规模的土地兼并。这会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而如果不给农村土地确权,很多农村人口已经在城市定居和生活,土地也处于流转承包状态,甚至是失耕。农村成立股份制公司,把土地集中到公司名下,这实质上是现代版本的人民公社。并且,股份能不能转让,又如何继承,如果像私产那样,可以自由买卖和流动,又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问题。

    可见,当前的土改问题,不是不想改,而是对制度设计者,要求太高。看上去有点像个无解的题。但是一旦这个问题,得到了完美的解答,那么所释放出来的制度红利,将对未来几十年的中国经济,提供源源不断的驱动力。三农问题,也不再是个问题,农业现代化也将补上拖欠的一课。全面实现现代化,不提农业现代化,那是说不过去的。这个问题可以往后拖,但是早晚总得要面对它。一个新版的操作系统,也无法直接跳过最底层的设计。

    中国农业没有美式的高劳动生产率却有美式的高消耗,能量的“投入产出比”逐年下降,甚至亩均化肥、农药用量已远高于美国,土壤污染和退化愈演愈烈……以消耗 6000 万吨化肥(折纯) 200 万吨农药(原药) 400 多万吨农膜为基础年产6亿吨粮食,这是中国工业的骄傲,却是农业的耻辱。

    事实上,“三农问题”的根源正是小农经济的低效率,和自给自足、封闭保守、土地分割细碎、生产单位小散多对农技推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阻碍。种植规模过小必然造成种植、交易和产业升级的单位成本过高,仅靠种粮(甚至包括部分经作)根本不足以维持生计,更无力实现农业农村的发展和提高。

    只有产业化集约化的种植业才更利于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建设,更利于农技推广和机械化作业,可大大降低边际成本,提高产量和效益。只有集约化、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才能跟上工业化信息化的步伐,快速地提高科技水平、生产水平。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农问题”并不是国家单纯地在农村农业投入资金就能解决的,工业反哺资金应该被用于促进土地流转,促进集约化、产业化、合作化农业,让小农经济在有序可控(应确保流转后失去土地的农民权益)的情况下退出历史舞台,而不是用于让小农经济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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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流转分散,不适应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是进行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农业规模化需要土地连片经营,且土地经营权的长期流转也有利于投资主体进行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技术等投入。但调查显示,尽管土地流转总面积不少,但流转的集聚程度并不高,单体连片的大面积流转仍相对较少,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的要求。

    另外,季节性流转、短期流转占了很大一部分。而在短期流转的情况下,由于投资方面临的投资风险高,可预期收益下降,就会减少对现代农业经营的生产性投入,无法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时,随着土地税费负担的消除,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农民的回流等问题使得集中连片流转难度加大。

    2、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足,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信息化的要求

    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高效与准确提供对土地流转意义重大,而且也是农业信息化的内在要求。但目前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足,分散经营的农户不可能为了出租或转让几亩土地而主动寻找需要土地的陌生的大户,而大户对土地的需求数量通常比较大且要求连成片,也不可能主动与每个农户进行谈判,因此,“散户”到“大户”的土地流转途径很难有效形成。

    虽然不少地方建立了流转中介组织,但由于缺少服务手段和调控能力,缺乏必要的经济利益刺激机制,导致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者的情况同时存在。加上没有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和指导机制,同一村从事同一产业租金价格也不尽统一,无法真正反映土地的级差地租和内在价值,也影响了土地流转的推进。

    3、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多、实力不强

    农业是个弱质产业,由于投资回报率以及时间、风险等原因,愿意投资农业,发展规模经营的企业数量不多。目前大多数农业规模经营户的经营面积、资金、技术、自身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实力不强。经营模式主要还是以大户家庭劳力为主、少量雇工或季节性雇工的家庭经营方式,实行土地、资金、技术集约化经营的企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等模式的还较少。加上除少数项目外,土地租金增长的空间并不大,导致土地流出方与流入方在租金利益上持僵持状态,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和规模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4、农村社会保障薄弱影响了土地流转主体的积极性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农户持有土地成本降为零,以前那种为了避免交纳土地税费而进行流转的情况将逐步减少,农户情愿自己持有土地作为坚实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而短期内,城乡二元体制难以打破,在广覆盖、强力度的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效建立起来之前,对农户而言,土地多少还兼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当土地流转的费用(租金)低于农户的预期,或者担心土地流出后因流入方经营失败无法践约,或受传统观念影响甚深的农户往往选择放弃土地流转。而且,随着科技投入和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大,农业生产利润正在提高;加上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非农就业形势严峻,这也影响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5、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隐患多

    农户流转的大部分为口头协议农户委托集体经济组织缺少农户委托书,即使签合同也很不规范。有的只是农户间的合同,未经土地所有者村集体的同意,有的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有的权利义务不明确,这都是产生土地承包纠纷的缘由。还有一些地方在土地大面积流转中,简单依据多数人意见进行流转,轻视#"年承包期的政策约束,剥夺少数人的承包权,损害农民的利益,易造成不稳定的因素。

    6、农村土地流转使用不科学

    少数土地流转后的经营者,缺乏对耕地的保护意识,为提高近期收益对耕地不施有机肥或施含有污染物的有机肥,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更有极少数承包户,假借土地流转之名对土地进行非法侵害:一是将土地流转给砖瓦场开发,牟取比种田更大的利益,这类承包田多为土岗,开发后可以复耕;二是将平整的土地流转给窑场和煤球场开发,使耕地活土层受到严重侵蚀,形成凹田,土地复耕困难;三是将耕地流转出去成为建设用地,这种流转被称作黑色流转,对保护耕地存在着较大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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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思考1:“适度规模经营”就能避免走弯路了吗?会不会犯颠覆性错误

    政策鼓励100—150亩左右的“适度规模经营”,若以“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要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对改革效果进行全面评估。”的角度进行科学评估,相信答案是否定的。

    “适度规模”背后是不可控,富不了农民、救不了生态、强不了国家!还会演变成难以控制的重大社会问题!

    目前我国农民的户均耕地约为10.3亩,若以政府鼓励的“适度规模经营”,90%的农民耕地向10%的农户集中,90%的农民离开土地种植只收取少量租金然后去自寻其它生活出路。一方面:土地变革、土地价值创新的红利以及国家政策红利这些农民都将失去了;另一方面:这部份土地也不会有多少真正流转到了“种田能手“的手中,而是将会进入农村中的少数土豪和势力圈中。

    “适度规模经营”持续下去的可能,是土地并没有集中到种田能手,而是又集中到了1%左右的极少数人手中。形成大部份可能是土豪和乡村势力圈组成的新地主阶层。“适度规模经营”极有可能在乡村制造新一轮的两极分化,很可能彻底葬送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这绝非危言耸听。

    农田耕地的集约化发展模式是“三农”变革和协调发展的重要步骤和关键节点,能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即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政治智慧,也是对中国是否能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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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思考:2、农民合作社,还能走多远?

    今天,回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轨迹和时代背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进行深层次解剖,实质上有这样一些问题是需要站在今天这个新的面临农业经营体制深层次改革的历史节点上进行再思考的:

    1、现行法规体制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松散的合作体,不是联合体,与农民社员的关系基本是服务型合作关系,合作社所有业务关系都是合作。不是紧密型联结关系。

    2、在现行体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从合作上引导农民,如推荐种子、指导田间管理,部份进行统一种、管、收等,仅此而己。却不能从体制上带领农民。更不能就涉及农户根本利益的相关重大问题进行统一协调和行动。

    3、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者个人素质不高,缺乏信息利用、科技成果认知、综合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尤其是那些正处于发展初期的合作社,最缺乏的是有科技意识和经营能力的带头人,这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创新与发展。

    4、大多数合作社规模仍偏小、竞争力偏弱,很多合作社没有建立起农业生产效果与收益挂钩的激励机制,或没有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一些合作社还存在经营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等问题。

    5、更多的合作社实质上有名无实。

    6、关于连片土地的综合整治规划;关于从整地开始到种、管、收全过程的综合组织和指挥部署;关于大面积病虫害综合防治;关于在不同时间节点和特殊自然天气条件下为保丰产和丰收应抢抓农时采取紧急措施;通过统一协调联合减灾等等,所有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还做不了,也没法做,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及土地的三者关系不是一体化经营关系,没有长效的组织机制和利益机制。

    7、关于土地长效经营及统一规划协调下的诸如规模化平整土地、挖掘水渠、兴修机耕道、建设大晒场等重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事项,农民根本不做,合作社限于自身条件限制也很难做。这样的结果是:通过规划、管理和基础设施投入等可以进一步提高土地综合产出效益的重大举措在现行体制下缺乏建设主体,而这恰恰是改变粗放经营、深挖农业增长潜力的重要举措。

    8、更大范围的、专业化程度更高的、统一协调规划的高水准农业种植经营以及打造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农业产业模式,除了政府的规划和引导外,要由一体化经营的农业实体的系统化组织实施才有望实现。现有合作社机制根本也实现不了……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再思考,答案己经非常清晰了:

    没有土地与其它重要生产力要素联结的长效利益机制;

    没有专业化、组织化、系统化的统一协调管理;

    没有高素质和可靠执行力的农业经理人团队;

    没有必要的农田整治、水力设施、田间道路、晒场建设等基础设施投入;

    没有大面积应用最前沿的高效生态良法良种农业科技成果;

    没有现代化的农业机械装备和技术实施手段;

    没有标准化的田间种植管理执行体系;

    没有高水平的以创造顾客价值为导向的品牌文化营销;

    没有全产业链增值共赢的商业模式;

    没有“从产品经营向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跨越”的新农业经营理念;

    ——就不可能成就高水平、可持续的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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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结语:新农业时代,呼唤推动中国农业历史性进步的新农业主体力量

    农业农村改革突破在即,今天,中国农业现代化面临新的时代命题。早已超出十年前为农民解决合作生产的浅层次矛盾和需求。也远比十年前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时代要求。农业增效,要向农业生态跃升;农民增收,要向农民幸福跃升;农村发展,要向农村繁荣跃升。因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体制无法承载中国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的时代使命。

    新的发展时代,需要确立的新的发展战略是城乡共融、土地生态修复、提高农业全球竞争力和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自然的和谐繁荣。新的时代,需要能承载时代使命的、能综合破解“三农”发展深层次矛盾,综合创造多重社会和经济价值的新农业经营主体,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时代的必然。

    新的发展时代,要求新农业经营主体的体制,必须能够更广泛的创造更大的资源积聚,必须能够解决农业生产关系和农村社会关系的多重矛盾并推动多重价值创造,必须跳出单纯围绕农产品经营和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这样一个低层次的认知,而转向组织结构的创新、转向从资源农业向资本农业的跨越。

    新农业时代,呼唤新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的的体制跃升之路,就是坚定不移的通过联合更多的先进生产力资源向农业企业方向转换体制,用企业化组织的脚走新农业的路。更为理想的是汇聚多重资源,走出一条“农牧乡建一体化”大型农业企业集团的创新发展之路,将政府政策资源、土地种植资源、经理人才资源、农业科技资源、金融保险资源、农资供销资源,银行信贷资源、资本运营资源等核心竞争资源进行更大程度的联结和整合,跳出单纯经营产品的惯性思维,以资本放大资源,着力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资本承载力。成就出新农业时代的与新农业、新农村协调发展的新农业企业。

    未来十年,中国将再创造一个10万亿级以上的、由政府和民间多元投资形成的新农业价值投资协同生态圈,价值远大于前十年基础设施投资产生的投资拉动效应,这不仅可以大幅度加快国家农业现代化进程、更为经济下行复苏提供巨大的投资与创造并举的双向及多向叠加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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